即使不学法律也知道,有人权的社会,人“权”是不需要靠人权“证”来保障的;没有人权的社会,发给你一百张人权证也不能表明你就有了人权。因此,有“权”不需要有“证”,就像嫖客上妓院;没“权”的话“证”也没用,就像太监娶媳妇。
我这个网站终于有了“证”。在此之前,我一直是处于无证经营、无照驾驶状态,属于盲流、残流、地下流,但还没有堕落到非主流,更无法高尚成官方主流。也就是一种不高不低、不咸不淡、不痛不痒的状态,没法让人热爱,也不会让人痛恨。这样的状态至少是安全的,对于国家安全部门来说。我还从未浪费过他们的茶叶。
现在,我“被自愿”地在自家卧室床前安装了一个带ICP编号的摄像头,供从事网监事业的人民公仆们玩赏。当然,我保证我在床上所从事的一切事业都将会是正当正经的、合法合理的、有声有色的伟大革命事业。你们如果想看到某些黑、黄、赌、毒之类镜头,那你们可还真是ICP了:I See屁。我想,在持证上岗之后,有了你们强有力的支持,我一定会更加放心大胆、心情舒畅地行使我的自由表达权,使社会主义特色的民主人权制度得到最大的体现,使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优越性得到最大的体现。哈!我的“权”有了“证”,终于合法化了。这个床,总算TMD可以合法地想上就上了。
在接下来的几天里,我将抑制住欲望的喷薄冲动,停写博客若干次,以作自我忏悔——对我先前的无“证”行“权”行为作出深刻检讨与忏悔。